今天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终于还是来了。今天村群里下发了政府的通知,大致内容是说,从2023年12月1日零时起,执行火葬制度;从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进公墓集中安葬。
第一个、配偶已葬
就是说,在暂行办法下发之前已经下葬了配偶的,老人死后,子女可以将老人与已葬配偶合葬!
而如果已葬配偶葬在外地的,可以火化后送到外地进行合葬。不过,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
第二个、火化费用
根据本县该暂行办法规定,本县户口人员
死亡后,县殡仪馆予以
免费接运、火化。也就是说,本县户口人员死亡后,火化是没有费用的,甚至都不需要自己叫车运输尸体到火葬场。
第三个、奖励制度
根据本县暂行办法规定,本县户口人员:
火化后进行骨灰入土埋葬的,凭火化证及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节地生态安葬证明,给予3000元奖励;
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或在骨灰灵堂实行寄存,凭火化证和墓位证(骨灰寄存证),累计给予6000元奖励;
火化后骨灰采取深埋不留坟头或选择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安葬的,经民政部门核实,累计给予7000元的奖励。
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死亡后,执行本办法规定的,除享受以上奖补外,再给予1000元的困难生活补助。
第四个、骨灰的处理
这个是农村大部分人最关心的,就是老人尸体火化以后,骨灰
怎么处理!根据本县暂行办法规定总结为三个骨灰处理方式:
1、土葬骨灰,这个指的是在非公墓地进行埋葬,和传统的棺材下葬相比,这种方式是将骨灰下葬。
2、公墓下葬,也就是像城里的陵园一样,在公墓买个坑,把骨灰埋进去。
3、灵堂寄存,现在有非常多的地方实行这样的方式,就是一些有资质的企业建造一些骨灰灵堂,也就是“骨灰房”。到这些企业买一个骨灰房位,将骨灰寄存到指定位置。
4、生态化处理,这种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将骨灰还地,包括将骨灰撒掉,将骨灰埋在树下,埋在花下,埋在草坪下等方式。
我圣忠个人认为,其实,骨灰这东西留不留的无所谓,我更倾向于第四种骨灰处理方式,也就是生态化处理。
释迦摩尼佛说过,一切万事万物其实都是虚幻的,原本不属于任何众生,众生所有拥有的这些东西,都是因缘而聚,因缘而散。唯一属于自己的只有自性,所以说自性是永恒不变的。
也就是说肉体这个躯壳只是因缘和合产生的东西,相对永恒的自性来说,是虚幻的,没必要执着于这个东西。所以,人死后,尸体也好,骨灰也罢,该咋办咋办,没必要必须要怎么办。
我觉得可以将骨灰埋在树下或者花下,甚至可以抛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