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佛教指的是在缅甸、老挝、我国云南西双版纳等地
流行的佛教。南传佛教不承认
大乘佛教,而且教徒在修行中严格按照戒律修行。
在家修行,须遵守5戒、8戒、10戒;而
出家人则需要遵守227条戒律。
那么,227条戒律都有哪些?
一、犯《四波罗夷法(Parajika)》的行为
(犯此戒者逐出僧团,一生不得再为比丘)
1、任何性行为,甚至跟一只动物。
2、任何盗窃行为,甚至在有人住的森林或其他地方,未经允许而拿任何东西。
3、有意杀人,或者指使他人杀人,或者夸赞他人杀人,或者煽动他人杀人。
4、自大,自诩有超能力,超知识,等。
二、犯《十三僧伽婆尸沙法(Sanghadisesa )》的行为
(犯此戒者须经僧团数次议会)
1、有意射精,梦里除外。
2、为情动心,和
女人有身体接触,她身体的任何部位。
3、为情动心,用言语挑逗女人上床。
4、为情动心,用花言巧语哄骗女人上床。
5、有男女婚姻关系。
6、用化缘所得建房子,建造地址,房子大小,建房仪式,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7、有施主为自己建房子(豪宅),建造地址,建房仪式,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8、因为
生气、不满、或出于恶意,而去诬告其他比丘。
9、因为生气、不满、或出于恶意,而去诽谤其他比丘。
10、煽动僧团分裂,被训诫三次不知悔改。
11、一人或多人崇拜一位比丘,不允许他人训诫这位比丘。崇拜者被训诫三次不知悔改。
12、不肯接受其他比丘训诫,即使自己所做不合律藏,三次仍不知悔改。
13、因为自己行为不端而使家人被看不起或者被嘲笑,被训诫三次不知悔改。
三、犯《二不定法(Aniyata)》的行为
(犯此戒者受到一定的处分)
1、独自和女人坐在一起,有可能发生性行为,被第三者看到,或者本人承认的。
2、独自和女人坐在一起,不会发生性行为,但对其说一些比较污的话语,被第三者看到,或者本人承认的。
四、犯《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Nissaggiya Pacittiya)的行为
(犯此戒者将被警告或者没收所得)
1、除僧袍外,不得保留任何一块布超过10天。
2、脱离僧袍超过一晚,其他比丘同意的除外。
3、有当季僧袍后得到其他季节僧袍的布料,此即成为他的“比丘四需”之一,如果布料不够,保留布料超过一个月的。
4、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女性为自己洗、染自己穿过的僧袍的。
5、接受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女性给的僧袍布料,双方交换的除外。
6、向无血缘关系的男女讨要僧袍布料的,没有僧袍或者僧袍破烂的除外。
7、因没有僧袍或者僧袍破烂接受男女布施的布料,多于缝制僧袍的布料。
8、对无血缘关系的男女讨要僧袍,获得布施的僧袍。
9、对无血缘关系的男女讨要僧袍,获得男女各布施的一套僧袍。
10、施主布施给管事钱财用于购买比丘僧袍,比丘提示管事给自己购买僧袍超过6次的。
11、拥有丝绸料的毛毯!
12、拥有纯黑羊毛料的毛毯!
13、比丘缝制毛毯,须符合律藏规定。
14、比丘使用一条毛毯至少6年才能换新,其他比丘同意的除外。
15、比丘缝制坐毯,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16、比丘在云游途中如果接受布施的羊毛,羊毛在比丘手中超过30英里的。
17、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女性为自己洗、染羊毛的。
18、拿取钱财,或让人拿钱财,或者让人放在自己身旁的。
19、做任何钱财兑换。
20、做任何钱财交易!
21、持有一个以外的钵盂超过10天。
22、钵盂的破洞没有超过5个而要求换钵盂的。
23、生病后接受一些律藏允许的食物,保留超过7天时间。
24、比丘必须在雨季来临前的一个月内准备雨衣,并在雨季来临前的半个月内开始穿雨衣。提早准备或者提早穿的。
25、将僧袍布料赠给其他比丘后,因生气、不满而抢回布料,或者让别人抢回来的。
26、取得缝制线后,让裁缝帮缝制僧袍的。
27、有偿请求男女到裁缝处缝制僧袍,并给予东西作为酬劳的,即使只是食物。
28、穿新僧袍的第三月,月圆前十天内,有信众定要布施僧袍,如果比丘接受僧袍,保留僧袍超过当季的。
29、比丘住在比较危险的地方,第四个月月圆后,在有原由的情况下,可以留下三件僧袍中的一件而离开,离开超过6晚的。其他比丘同意的除外。
30、明知属于僧团的据为己有的。
五、犯《九十二波逸提法(Pacittiya )》的行为
(犯此戒者将被警告)
1、故意撒谎的。
3、在比丘中捏造事实。
4、与非比丘吟诵佛法的。
5、与非比丘同住一间房超过2-3晚的。
6、与女人住一间房的。
8、向非比丘说自己得到任何实证的。
9、向非比丘说另一位比丘犯戒,其他比丘同意的除外。
10、挖土或者让别人挖土的。
11、破坏活的植物的。
12、对别人说话爱搭不理的。
13、抱怨或者诽谤僧团管事的。
14、把僧团的床、床垫、凳子拿到外面,或者让他人拿,离开时未放回原位。
15、把僧团的寝室用具拿到外面,或者让他人拿,离开时未放回原位。
16、强行住进另一间寝室,心里想:“谁觉得挤可以离开”。
17、因为愤怒不满,将比丘撵出寝室,或者让他人这样做的。
18、坐或躺在一张上方有可拆卸床或椅子的床上。
19、建大房子不符合律藏规定。
20、在知情的情况下将有动物的水倒掉。
21、未经允许勉励比丘尼的。
22、虽经允许,但在日落后勉励比丘尼的。
23、跑到比丘尼所在之处去勉励她的,比丘尼生病了的除外。
24、说其他比丘勉励比丘尼是出于一己私利。
25、赠予一位无血缘关系的比丘尼僧袍,交换除外。
26、自己缝制或者指使他人缝制僧袍送给无血缘关系比丘尼的。
27、和比丘尼一起云游去一个村庄或者前往下一个村庄。
28、和比丘尼坐同一条船顺流而下或者逆流而上,到对岸的除外。
29、明知比丘尼有意给自己食物,还接受的。施主布施给比丘尼并提醒比丘尼给比丘一些的除外。
30、和比丘尼私下坐着的。
31、在食堂吃饭超过1次,有病的除外。
32、一群比丘一块用餐,生病、赠予僧袍、缝制僧袍、云游启程前,除外。
33、在非吃饭地点吃饭的,生病、赠予僧袍、缝制僧袍除外。
34、回到住所后受到
食物供养,取超过2-3钵盂的,以及取2-3钵盂但未与其他比丘分享的。
35、吃完饭后拒绝布施者的食物供养,却又吃另外的食物的。
36、在一位比丘饭后拒绝布施者食物供养后,又给他食物吃的。
37、在非饭点吃饭的。
38、吃存留的食物的。
39、不生病的情况下求上好的食物,诸如奶油、油、蜂蜜、糖、鱼、肉、奶等。或者别人求来,自己吃了的。
40、将未被给予的食物放进嘴里的,水和漱口用品除外。
42、当一个比丘说我们一起去乞食,然后不管他是否乞到食物,对他说,走开,我想一个人去乞食。
43、比丘坐在某处或某人家里,影响男女办事的。
44、和女性坐在无第三人的地方的。
45、和女性私下独坐的。
46、在被供养前或者被供养后,不告而别的。赠予僧袍、缝制僧袍除外。
47、不生病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最多四个月的供养,没有得到新的供养请求或者永久供养请求而超过四个月的。
48、去军队的,有正当理由除外。
49、和军队待在一起超过2-3晚的,即使有正当理由。
50、和将要去打仗的军队在一起未超过2-3晚,但去探听军令、军队阵型、军队编制等。
51、喝酒或者喝发酵的酒类饮料。
52、为另一位比丘瘙痒。
53、在水中玩耍。
54、对他人无礼或者不尊重他人。
55、惊吓到另一位比丘。
56、在没病的情况下,为了取暖生火,或者让他人生火的。
57、半个月内洗澡超过2次,生病、干活、云游、有风雨的除外。
58、接受新僧袍,必须作下绿色、咖啡色或者黑色记号,未作记号就穿的。
59、和其他比丘共享一件多余的僧袍,并在结束共享前穿的。
60、藏匿其他比丘的钵盂、僧袍、坐垫、皮带,或者让他人藏匿的,即使是开玩笑。
62、在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里面有动物的水。
63、在知情的情况下,重新挑起一个已经确定了的争论。
64、在知情的情况下,隐瞒另一位比丘犯戒的事。
65、在知情的情况下,给未满20周岁的人出家。
66、在知情的情况下,和盗贼同行,哪怕只在一个村镇,或一会儿。
67、和女性同行,哪怕只在一个村镇,或一会儿。
68、误解佛法,被训诫三次不悔改。
69、在知情的情况下,与观念不正却不肯悔改的比丘结伴,或者同住一间房。
70、见习比丘误解佛法被训诫三次不悔改,比丘知情的情况下支持他,接受他的帮助,与他结伴,或者同住一间房。
71、被训诫却不听的。
72、诵念律藏时,批评律藏不太重要的。
73、诵念律藏时,提出意见,但不符合律藏实际情况的。
74、因生气或者不满重击其他比丘的。
75、因生气或者不满攻击其他比丘的。
76、无凭无据指责其他比丘的。
77、故意使另一比丘内心起波澜的。
78、窃听其他比丘讨论、争论、辩论,心想,我只是无意间听到的。
79、接受依法修行后,因此抱怨的。
80、僧团进行仪式时,从座起未经允许离开的。
81、赠予其他比丘僧袍后,又因此抱怨的。
82、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僧团利益据为己有。
83、未经通告,经过国王和王后在内的寝宫。
84、捡起贵重物品,或者让他人捡起贵重物品,除非在寺院或者屋子里,且捡起来是为了还给失主。
85、没有告知其他比丘,进入一座村庄,除非遇到紧急情况。
86、用骨头、牙齿、角等作针!
87、做床或板凳,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88、在床或者板凳上装垫子。
89、缝制坐布,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90、缝制皮疹覆盖布,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91、缝制浴巾,必须符合律藏规定。
92、不按照律藏规定的规格缝制僧袍。
六、犯《四波罗提提舍尼(Patidesaniya )》的行为
1、在有人住的地方接受无血缘关系的比丘尼的食物并进食。
2、被邀请到他人家里吃饭,如果有比丘尼告知:那里管饭!比丘必须让比丘尼离去,如果没有一位比丘如此做。
3、在没病又没被邀请的情况下,接受在家修行者的食物并进食。
4、在没病的情况下,住在一些不安全的野外,并进食一些未知的食物。
(众比丘须依此修行)
1、穿下僧袍在身上。
2、穿上僧袍在身上。
3、穿着整齐后去他人家里。
4、坐在他人家穿着整齐。
5、去他人家要端正威仪。
6、坐在他人家要端正威仪。
7、去他人家要垂目而视。
8、坐在他人家要垂目而视。
9、去他人家要系好衣袍、
10、坐在他人家要系好衣袍。
11、去他人家不嬉闹喧哗。
12、坐在他人家不嬉闹喧哗。
13、去他人家要低声低语。
14、坐在他人家要低声低语。
15、去他人家不大摇大摆。
16、坐在他人家不大摇大摆。
17、去他人家不摇晃手臂。
18、坐在他人家不摇晃手臂。
19、去他人家不摇头晃脑。
20、坐在他人家不摇头晃脑。
21、去他人家不双手叉腰。
22、坐在他人家不双手叉腰。
23、去他人家不包裹头部。
24、坐在他人家不包裹头部。
25、在有人的地方不踮着脚尖,或者踮着脚跟走路。
26、坐在他人家姿态端庄。
27、接受食物心怀感激。
28、接受食物时注意力放在钵盂上。
29、适量接受豆类食物。
30、接受食物不没过钵盂边沿。
31、进食时心怀感激。
32、进食时将注意力放在钵盂上。
33、有规律的进食。
34、进食时适量食用豆类食物。
35、进食时从钵盂的外圈开始进食。
36、不为了要更多食物而藏匿食物。
37、没病的情况下,不吃自己要求得来的食物。
38、不刻意盯着他人的钵盂以找出不当。
39、不大口进食。
40、放适量食物在口中进食。
41、咀嚼时不露牙齿。
42、进食时不将手指放入口中。
43、不一边进食一边说话。
44、不一只手拿食物,而用另一只手将食物送到嘴里。
45、不一口接一口地啃食物。
46、不狼吞虎咽。
47、进食时不用手去甩掉食物残渣。
48、进食时不撒落饭粒。
49、进食时不把舌头伸到外边。
50、进食时不咂嘴。
51、进食时不发出声音。
52、进食时不舔手。
53、进食时不舔钵盂。
54、进食时不舔嘴唇。
55、手被食物弄脏时不接杯子。
56、在有人的地方不泼洒洗碗水。
58、不对没病且手拄拐杖的人说法。
59、不对没病且手持刀具的人说法。
60、不对没病且手拿武器的人说法。
61、不对没病且脚穿皮鞋的人说法。
62、不对没病且脚穿非皮鞋的人说法。
63、不对没病且在车上的人说法。
64、不对没病且躺着的人说法。
65、不对没病且抱着膝盖坐着的人说法。
66、不对没病且戴着首饰的人说法。
67、不对没病且头戴丝巾或者头裹着围巾的人说法。
68、当坐在地上时,不对没病且坐在座位上的人说法。
69、坐在低位时,不对没病且坐在高位的人说法。
70、站着时,不对没病且坐着的人说法。
71、不对没病且走在自己前面的人说法。
72、走在路边时,不对没病且走在路中央的人说法。
73、没病时不站着大便或小便。
74、没病时不吐口水,或排便到他人栽种的植物上。
75、没病时不吐口水,或排便到下边有土的水里。
八、《七灭诤法(Adhikarana-Samatha)》规范
(比丘必须以此去解决争论的问题)
1、必须由僧团裁决,当事人必须在场,经法和律藏必须在场。
2、被无辜控告时,可以给出正念裁决。
3、对曾经非有心犯错的问题,考虑到无心为过,可认为无罪过。
4、按所承认的罪行裁决。针对真心忏悔者,忏悔必须与事实相符才有效。
5、少数服从多数。当比丘们经过裁决程序后无法达成一致,依然唇枪舌剑,此时,可以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裁决。
6、按照进一步行为不当裁决。当比丘犯了错,但他不承认,直到僧团裁决才承认。
7、双方争论中都发现自身有不妥,但为了不输于对方而强词夺理,则要召开比丘大会,即使生病的比丘也必须到场。当事比丘被当众警告且必须当众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