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是一个佛教用语,指的是将自己拥有的东西施舍给他人的行为。在佛教当中,布施分为三种: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然而,事实上这三种布施算不上真正的布施,这三种布施的功德比较小。
当然,并
不是说这三种布施毫无利益,只要是布施行善,就能够在福田因地
种下种子,就一定会在未来某个时候收获福报。也就是说,这三种布施都是能够给自己
积累福德的。福德和功德二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六祖坛经》中六祖
慧能大师说
梁武帝建造了
很多寺庙,实无功德,也是这个道理。
而事实上,真正的布施应该是无相布施!也就是说,只有无相布施,才能功德无量。《
金刚经》当中,世尊说:“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亦不可思量。”
在佛教当中,这个“无”其实并不是没有的意思,而是不贪着的意思。这个“住”也是贪着的意思,“不住”和“无”意思差不多,都是不贪着。
譬如,《金刚经》中说“菩萨
无我相,无人相,无
众生相,无寿者相。”是不是菩萨真的没有“我”“人”“众生”“寿者”这些相?其实不是,而是说,菩萨不贪着这些相。
我常常举的例子:“雁过不留痕”,能说大雁不存在吗?当然不是,大雁是存在的,但天空中没有留下大雁的痕迹。也就是说,任何相从我们自性前过,都没有留下痕迹,故而,过了就过了,而不是整天将自己的心念留在这些过去的相上。
那么,我们说,真正的布施是无相布施。所谓“无相布施”,说的是“布施”这个行为的三要素都是虚假的幻相,不应贪着。
布施的要素一:布施的主体
有相布施当中,一定存在一个布施的主体,这个主体可以是“我”“人”“众生”“寿者”。
而无相布施当中,强调布施的主体是虚假的,不
是真实存在的。
布施的要素二:布施的客体
布施的客体指的是,布施的对象,同样可以是“我”“人”“众生”“寿者”。
在有相布施中,布施的客体是存在的;而无相布施中,强调布施的客体不存在。
布施的要素三:布施的物
布施这个行为发生,一定有一个物在行为中从主体转移到客体。这个物同样可以是任何事物。
在有相布施中,布施的物是存在的;但在无相布施中,强调布施的物不存在。
举个例子:小明布施小芳一支铅笔!
如果从有相布施来讲,在这个布施行为中,布施的主体是小明,布施的客体是小芳,布施的物是铅笔。布施的三要素都真实存在。
而如果从无相布施来讲,在这个布施行为中,布施的三要素都不是真实存在的。
没有真实存在的布施主体,也就是说这支铅笔看起来是小明所有的,但是,小明拥有这支铅笔是因缘和合而有的。通俗的讲就是,这支铅笔并不属于小明,小明对铅笔没有绝对拥有权,只是因缘借小明之手转给小芳。既然铅笔不是小明所有,所以,小明就不是布施的主体。所以,没有一个真实的布施的主体。
没有真实存在的布施客体,也就是说,接受铅笔的小芳也不是真实存在的。就如同小明一样,铅笔是因缘和合而到了小芳手里,但铅笔并不属于小芳所有。小芳对铅笔也没有绝对拥有其权,所以,小芳也不是布施的客体。故而,没有一个真实存在的布施的客体。
没有真实存在的布施物,这个铅笔也不是真实存在的,铅笔也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没有一个真实存在的布施物。
也就是说,在无相布施中,布施的三要素不是真实存在的,布施这个行为也不是真实存在的。沿用上边的例子,在无相布施中,小明布施的这个行为本身就不是真实存在的。
我们注意:佛说真实存在的东西一定是永恒不变的东西,而那些会起变化,有生灭,会染污等的东西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心经》当中就说:“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只有“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东西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
上边例子中的小明,我们之所以称它为小明,是因为他的色身叫小明。小芳之所以叫小芳,也是因为她的色身叫小芳。铅笔之所以叫铅笔,是因为它的色相叫铅笔。不管是色身,还是色相,都会起变化,都会消失。小明和小芳百年之后会死去,他们的色身会腐烂,化为乌有。铅笔在使用后也会消失不见。
所以,不管是小明,小芳,还是铅笔,都不是永恒存在的,也就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真正的布施一定是无相布施,能够做到无相布施,才能功德不可思量。也就是说,看起来小明布施了小芳一支铅笔,但行为发生了,就不再内心有牵挂了,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
反观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布施都是有相布施,寺庙的功德簿,在瓦片上留名,功德榜,捐款发布会……这些都是有相布施,功德微乎其微。